发布日期:2024-08-15 阅读量:
在当今这个数字化时代,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。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网络应用日益广泛,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变得愈发复杂和严峻。为了有效应对网络威胁,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、重要网络和数据免受干扰、破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,我国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制度,旨在构建一道坚实的网络安全防线,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保驾护航。
一、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制度的法律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(1994年)该条例明确了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,并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的原则。
2、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》(2007年)该办法标志着等级保护制度正式开始实施,进一步细化了等级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。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(2017年)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,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,履行安全保护义务,保障网络免受干扰、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,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、篡改。
二、职责分工与制度实施
1、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:统一领导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。
2、国家网信部门: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。
3、公安部门:主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,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4、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:主管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工作,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5、国家密码管理部门: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三、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制度内容
1、定级:网络运营者对信息网络、信息系统、网络上的数据和信息,按照重要性和遭受损坏后的危害性分成五个安全保护等级,从第一级到第五级,逐级增高。
2、备案:等级确定后,第二级(含)以上网络需到公安机关备案。公安机关对备案材料和定级准确性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后颁发备案证明。
3、建设:备案单位根据网络的安全等级,按照安全国家标准开展安全建设整改,建设安全设施、落实安全责任、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。
4、测评:备案单位需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测评机构开展等级测评,以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符合相应等级的要求。
5、监督: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施以来,已经成为国家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国策。公安机关加强对等级测评机构的监督管理,确保等级测评过程客观、公正、安全。
四、制度目标
1、确保网络安全:通过等级保护制度的实施,确保网络免受干扰、破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,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被窃取、篡改。
2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: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,确保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、有效处置。
3、形成综合防控体系:构建完善的国家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,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、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提供有力保障。
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,是国家对网络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,也是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。它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框架,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,规定了信息系统的等级划分、备案审核、安全建设、等级测评、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,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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